规章制度
 
  实验室简介
  机构设置与管理人员
  规章制度
  学术委员会
  办事流程
 
 
关于实验室师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资助办法
作者:刘国清    发布时间:2015-10-30 09:03:34    访问次数:  
 

磁浮技术与磁浮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磁教重第【2015】01号

《关于实验室师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资助办法》

为促进磁浮技术与磁浮列车相关学科的发展,配合磁浮技术与磁浮列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鼓励实验室相关师生的科技创新,支持研究人员发表学术论文和参加学术交流,制定以下资助办法。
一、 资助对象
磁浮技术与磁浮列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 资助条件
1、 发表论文为被EI、SCI收录的论文;
2、 参加国际学术机构、省部级以上政府单位或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学会主办的学术交流会议,须担任会议职务或发表及宣读会议论文;
3、 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磁浮技术与磁浮列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Key Laboratory of Magnetic Suspension Technology and Maglev Vehicle, Ministry of Education”(不必在该名称前加“西南交通大学”);如果第一作者署双单位,第一单位必须署为“磁浮技术与磁浮列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第二单位可署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其他单位,如电气工程学院、超导与新能源研究开发中心等。
三、 资助金额
1、 SCI、EI收录的论文全额报销发表论文的版面费;
2、 以担任会议职务身份参加学术交流会议,全额报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会议注册费;
3、 以论文作者身份参加学会交流会议,每篇论文限报销1人费用,参加境外学术会议全额报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会议注册费;参加境内学术会议全额报销交通费(老师可报销往返机票费,学生仅限报销往返火车或汽车票费)、住宿费和会议注册费;
4、 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助的报销类别及金额限制执行学校财务相关政策。
四、 报销方法
1、 SCI、EI收录论文发表见刊后,持复印件(含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所在的页面、封底)及PDF电子样稿、版面费正式发票、银行汇款回执单到实验室办公室报销;对于已录用的待发论文,持论文PDF电子样稿、录用通知书、版面费正式发票和银行汇款回执单到实验室办公室报销。
2、 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持会议邀请函、会议任职证明或会议论文PDF电子样稿、参加会议电子照片(担任会议职务身份提供出席或主持会议照片,论文作者身份提供会场宣读照片)、参加会议过程简要介绍报告(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交流论文简介及评价等),以及交通费(乘坐飞机含登机牌)、住宿费、会议注册费正式发票、公务卡银行支付回执单到实验室办公室报销。
五、 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磁浮技术与磁浮列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版权所有:西南交通大学磁浮技术与磁浮列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 电话:028-87600338 传真(或TEX):028-87600365 邮编:61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