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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刘国清    发布时间:2017-12-29 09:06:46    访问次数:  
 

磁浮技术与磁浮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磁教重第【2017】09号

 

《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工作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必须对新到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2、 实验室师生必须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求进行工作。

3、严禁带电工作(如带电接、拆线)。有电导线不能裸露。

4、 危险品要有专人妥善保管,水电要指定专人管理,实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并放在妥当地方,下班时要关好水、电、门窗。

5、 实验室工作人员及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仪器、仪表的完好、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有故障的仪器仪表,防止事故发生。

6、 实验室内不准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7、 非实验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严禁私人物品放入实验室。

8、 实验室的钥匙只能由实验室责任人、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指定的负责人进行保管,其它人员不得自行配制钥匙。

9、实验室师生经批准后可暂借实验室设备开展工作,暂借期间,暂借人对设备负责。

10、 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酿成火灾、被盗、贵重仪器损坏等重大事故,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作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真相从严处理。

磁浮技术与磁浮列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一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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