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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制度
作者:刘国清    发布时间:2017-12-29 09:04:15    访问次数:  
 

磁浮技术与磁浮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磁教重第【2017】10号

 

《重点实验室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是实验室工作的一项重要资料,因此必须建档并保存完整。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1、实验室平时搜集到的各种实验仪器的有关资料必须送实验室办公室存档,以便在采购仪器时加以参考。

2、实验室在购买的仪器到货之后,与该仪器有关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果多于一台的话,必须将其中一套完整资料交由实验室办公室存档保管。

3、实验室必须在每学年末将本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的设备运行与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资料,收集齐全并交到实验室办公室存档保管。

4、每学期末,实验室需整理汇总实验室消耗和报废物品的清单并存档,由实验室办公室存档保管。

5、每学期末,实验室师生应将本学期自己完成的教学、科研、学术工作做资料汇总,收集齐全并交到实验室办公室存档保管。

6、凡是外出参加学术研讨会议的师生,会议中与实验室相关的论文资料必须交实验室办公室存档,如本人需要可复制一份留底。

7、每年度末,所有在报刊杂志及学术研讨会议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师生应将论文的复印件交到实验室办公室存档保管。

 

磁浮技术与磁浮列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一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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